中共阿拉善盟委員會辦公室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辦公室關于印發《阿拉善盟優化提升營商環境行動方案》的通知
中共阿拉善盟委員會辦公室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辦公室關于印發《阿拉善盟優化提升營商環境行動方案》的通知
阿黨辦發〔2020〕5 號
各旗黨委、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示范區,盟直各部、委、辦、局,各人民團體和企事業單位:
《阿拉善盟優化提升營商環境行動方案》已經盟委、行署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中共阿拉善盟委員會辦公室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辦公室
2020年9月10日
(此件公開發布)
阿拉善盟優化提升營商環境行動方案
為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全面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內蒙古自治區優化營商環境行動方案》(內政發〔2020〕9號)和全盟高質量發展大會精神,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推動我盟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結合阿拉善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自治區黨委、政府各項決策部署和全盟高質量發展大會精神,對標國家和自治區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堅持問題導向、需求導向和責任導向,持續推進“放管服”改革,加大各類政策支持和要素資源保障力度,力爭用三年時間,著力打造審批更少、機制更活、效率更高、服務更優的一流營商環境,不斷提高市場主體和社會公眾獲得感和滿意度,更好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
二、工作目標
針對阿拉善盟市場主體營商環境訴求,圍繞開辦企業、辦理建筑許可、獲得電力、獲得用水、獲得用氣、獲得網絡、登記財產、納稅、跨境貿易、辦理破產、獲得信貸、保護中小投資者、執行合同、勞動力市場監督、政府采購、投標招標、優化政務服務、公平競爭審查、知識產權創造保護運用、市場監管、包容普惠創新等21個方面工作重點,通過減流程、壓時限、降成本、強監管、優服務,推動全盟營商環境實現“一年重點突破、兩年全面提升、三年爭創一流”。
三、重點任務
(一)高標準高質量為企業提供服務
1.開辦企業。持續深化“多證合一”改革,實現全盟印章刻制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與政務“一網通”對接。全面推進無紙全程電子化及無介質電子營業執照改革,深入推動政銀合作戰略,實現工商登記“隨時辦、就近辦、馬上辦”。壓縮企業開辦時間,從精簡流程、壓減耗時方面著手,提供企業投資生產經營全生命周期優質服務。
2.辦理建筑許可。拓展網上辦事渠道,推行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平臺的應用,持續推進全盟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使用和與自治區平臺的對接工作,進一步梳理審批事項和流程,精簡審批材料、壓縮審批時限、簡化審批環節,更好更快辦理企業建筑許可。
3.獲得電力。優化用戶獲得電力流程,壓縮辦理時限,提升用戶獲得電力便捷度,實現用戶“簡單業務一次不跑,復雜業務只跑一次”目標,切實落實好電價優惠政策,持續提升供電可靠性和電費透明度。
4.獲得用水。加強行業監管,嚴厲打擊用水設計、安裝、施工領域市場操縱等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優化用水受理環節,推廣互聯網服務渠道,依法壓縮用水許可審批事項時限。
5.獲得用氣。精簡用氣報裝辦理程序,降低工商業用戶用氣報裝成本,提升用氣報裝辦理流程透明度和服務水平。推行季節性差價、可中斷氣價等差別化價格政策,促進削峰填谷,引導企業增強儲氣和淡旺季調節能力。加強天然氣價格監督檢查,嚴格查處價格違法違規行為。依規推動供氣企業對用戶的申報服務從前置審批轉向更加注重事中事后監管等措施落實,同時縮短燃氣接入時間,合理布局建設氣源站。
6. 獲得網絡。推動5G網絡基礎設施建設,嚴格執行獲得網絡耗時對外服務承諾,嚴厲打擊用網設計、安裝、施工領域市場操縱等違法違規行為,壓減獲得網絡流程、耗時和費用,提高獲得網絡便利度。
(二)有序打造寬松的企業經營環境
7.登記財產。對國家和自治區精簡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依法采取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等方式進行分類管理,依規通過“照后減證”實現“減證便民”。加強部門配合積極推進“一窗受理”業務,實行“一套資料、一廳聯辦、集中服務”機制,簡并辦稅資料,優化辦稅流程,進一步壓縮辦理時間。在提供一套資料的前提下,不動產一般登記辦理時間壓縮至5個工作日,稅務業務實現即時辦理。
8.納稅。大力推行“一站辦結、一鍵解讀、一網管控”非接觸式辦稅模式,通過電子稅務局向納稅人提供207項“非接觸式”辦稅事項,實現辦稅過程“全流程、非接觸、無紙化”,依規減少繳納稅費次數。大力推進“一網、一門、一次”改革,拓展“最多跑一次”服務事項,力爭實現《納稅服務規范3.0版》90%的事項“最多跑一次”,壓縮繳納稅費時間。嚴格執行各項減免稅收優惠政策,切實落實國家更大規模減稅降費相關優惠政策。
9.跨境貿易。積極落實國家、自治區穩外貿政策措施,依法簡化外貿管理程序,為企業提供優質服務,指導企業線上辦理外貿進出口業務,壯大進出口企業隊伍。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業務通過“商務部業務系統統一平臺”進行網上辦理。
10.辦理破產。推動完善破產重整、和解制度,促進有價值的危困企業再生。引導破產程序各方充分認識破產重整、和解制度在挽救危困企業方面的重要作用。探索根據破產案件的難易程度進行繁簡分流,推動建立簡捷高效的快速審理機制,嘗試將部分事實清楚、債權債務關系清晰或者“無產可破”的案件納入快速審理范圍。
11.獲得信貸。通過推動貸款展期、無還本續貸業務,全力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積極推動“銀稅互動”,完成“銀稅互動”數據通道搭建工作,鼓勵指導轄區內各銀行機構依法合規充分運用納稅信用評價結果,優化信用深度,引導銀行業支持重點項目建設。鼓勵指導各銀行機構積極對接小微企業了解融資需求,對符合授信條件的小微企業依法及時給予合理的信貸支持,做到能貸盡貸,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推進“百行進萬企”融資對接。引導推動銀行機構合理設定小微企業貸款利率,落實好小微企業貸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政策,激勵其將政策紅利體現在貸款利率定價上,壓降小微企業融資成本。按月監測、按季通報轄區內銀行業金融機構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工作完成情況,鼓勵指導轄區內非法人銀行機構完成上級行下達的普惠型小微企業信貸計劃。
12.保護中小投資者。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證券管理政策法規,進一步完善中小投資者保護機制,優化投資者服務,依法保護中小投資者權益,保障中小投資者的知情權、收益權和監督權,發揮中小投資者服務機構的職能作用,提升中小投資者維護合法權益的便利度。
(三)積極營造公平公正的營商氛圍
13.執行合同。大力推進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工作,妥善化解相關行業、專業領域矛盾糾紛,維護相關行業領域正常工作秩序。依托“一站式”訴訟服務中心,依規提前在立案階段就導入調解機制,在訴服窗口將案件引流至調解環節,積極引導當事人進行訴訟風險評估和通過非訴方式解決矛盾糾紛,協調法院、司法、人社等部門安排調解員進駐訴訟服務中心開展訴前調解工作。
14.勞動力市場監督。全面落實“雙隨機、一公開”制度,指導用人單位規范用工秩序,構建和諧勞動關系。保障被裁職工合法權益,依法優先保障勞動者應得的工資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用,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支付經濟補償,妥善做好裁員的相關工作。
15.政府采購。貫徹落實自治區《構建政府采購“全區一張網”實施方案》,重塑政府采購信息化運行模式,將政府采購信息化工作納入財政核心業務一體化建設中,實現政府采購工作網絡化、標準化、電子化運行和上下級政府采購信息系統一體化管理,優化采購活動辦事程序。對采購合同的簽訂及合同約定的資金支付方式、時間、條件進行明確規定,特別是明確逾期支付資金的違約責任,督促采購人按時向合同約定的供應商付款,細化政府采購活動執行要求,大力營造公平開放的市場環境。
16.投標招標。加強招投標營商環境整治,加強招標代理機構及從業人員考核評價,規范招標文件編制質量,消除招投標過程中設置的各類不合理限制和壁壘,依法查處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對評標專家的監管,建立對評標專家考核評價機制,規范評標專家評標行為,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評標專家,依規暫停或取消其評標專家資格,依法嚴肅處理。加強對中標人投標承諾及合同履行能力的檢查。對招投標市場活動存在嚴重失信行為的以及信用考評列入黑名單的市場主體及行為人,將作為不良行為記入信用記錄,依規納入失信聯合懲戒范圍予以懲戒。
(四)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
17.優化政務服務。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準確及時了解企業和群眾對政務服務的感受和訴求,主動接受社會監督,賦予辦事群眾“裁判員”的身份,推動群眾辦事由“能辦”向“好辦”轉變。積極探索“網上預審”在窗口事項中的應用,依規設立特殊事項行政審批“綠色通道”,推出窗口審批預約服務、延時服務、協助協辦,全面提升政務服務水平。強化招商引資項目跟蹤服務,持續擴大有效投資。
18.公平競爭審查。嚴格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執行審查增量政策。建立審查工作機制、落實審查責任,在制定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政策時,嚴格按照標準進行自我審查,把公平競爭審查落實到政策措施的決策全過程,及時糾正行政機關和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濫用行政權力行為,確保新增政策措施排除限制競爭條款,切實保障公平競爭審查的實際效果。
(五)加強市場監管,推進包容普惠創新
19.知識產權創造保護運用。支持轄區內的企業依法通過自主研發、購買、并購、特許經營、許可、聯盟等方式,獲得企業發展所需的知識產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人工智能、生物醫藥、高端裝備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方面的知識產權申請提供便利,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
培育高價值專利,依規對獲得國內發明和PCT專利授權、各級專利獎的主體進行獎勵。鼓勵企業發展商標品牌戰略,創建區域品牌,促進地理標志的保護及運用,依規對于獲得中國馳名商標、取得商標國際注冊、獲批地理標志的主體進行獎勵資助。
加快知識產權保護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依托阿拉善盟知識產權服務中心,推進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和應對機制體系構建工作,完善知識產權多元糾紛解決機制,高效處理知識產權侵權糾紛,促進知識產權行政裁決、調解、仲裁、訴訟等糾紛解決途徑的有效銜接,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20.市場監管。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協同監管平臺—內蒙古)、盟級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臺、部門監管網站、綜合服務大廳網站“雙公示”板塊和公示專欄,實時有效地公示“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信息,提高政府監管執法信息公開率。持續推進市場監管部門內部各業務條線雙隨機抽查全流程整合,實現“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覆蓋、常態化。
21.包容普惠創新。提高創新創業活躍度。發揮好全盟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報告會的推動作用,廣泛挖掘優秀的科技成果,展現全盟科技創新水平,助推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扎實推進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實施,改造提升優勢特色產業轉型升級,推進新興產業技術成果轉化。
提高市場開放程度。落實“全國一張清單”管理模式,建立市場準入負面清單與行政審批事項清單的動態銜接機制,逐步實現涉及市場準入行政審批事項與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事項的完全匹配。
提高基本公共服務群眾滿意度。大力實施“國培計劃”以及盟、旗(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三級聯動培訓,加大教育人才培養力度,創新教育人才培養模式,采取網絡教研與送教下鄉相結合的方式,開展旗區學校間的交流合作教研工作,提升全盟教育人才整體水平,促進教育人才隊伍均衡發展。
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優化藍天碧水凈土森林覆蓋指數。扎實開展水污染防治攻堅戰,加強工業、城鎮、農村污水防治;加強飲用水水源地保護與規范化建設;強化流域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持續跟進額濟納旗黑河流域生態保護修復工程試點項目申報,推進居延海污染源調查及“一湖一策”等水環境保護重點工作;加快構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互聯互通、安全高效、保障有力的基礎設施網絡,不斷提高發展保障能力。
四、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完善“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體制機制,調整全盟推進“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努力構建“黨委領導、政府主責、部門聯動、上下互動、社會參與”的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格局,形成工作合力,著力打造一流營商環境。
(二)落實主體責任。加強重點工作統籌協調,進一步明確重點任務、責任分工和政策措施。各責任部門要按照行動方案明確的任務,履行好優化營商環境的主體責任,完善工作臺賬、問題臺賬、工作特色亮點臺賬,積極主動作為,全力推進優化營商環境各項工作。
(三)強化督促檢查。依規建立營商環境年度考核、督查督導長效機制,年度考評結果作為黨政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參考。盟行署督查室要切實加強跟蹤問效,督促相關部門實行全程跟蹤服務,明確和落實責任,將減流程、壓時限、降成本、優服務作為目標考核的重點,凡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實、未按期完成工作任務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紀依規問責。
(四)加強政策宣傳和形象推廣。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增強企業和群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加強優化營商環境各項政策措施的宣傳解讀,向企業精準推送各類政策信息,提高政策知曉度和覆蓋面。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引領示范作用,及時推廣各旗(區)、各職能部門取得的經驗和成效,開展優化營商環境案例評選及典型案例宣傳,全面提升阿拉善盟的影響力和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