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行政公署辦公室關于印發《阿拉善盟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工作方案》的通知
阿署辦發〔2021〕38號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辦公室關于印發《阿拉善盟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旗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示范區管委會,盟行署有關委、辦、局和直屬事業單位,中央、自治區駐盟有關單位:
經盟行署研究同意,現將《阿拉善盟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2021年8月6日
阿拉善盟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的意見》(國辦發〔2020〕44號)、《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工作方案》(內政辦發〔2021〕11號)精神,結合阿拉善盟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 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耕地保護和糧食安全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把確保糧食安全作為“三農”工作首要任務來抓。全力做好黃河流域生態保護與高質量發展,統籌水資源承載能力,推進生產方式綠色化,實施藏糧于地、藏糧于技戰略,著力穩政策、穩面積、穩產量,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持續優化全盟糧食作物結構調整和區域布局,進一步提升糧食生產能力、儲備能力和流通能力,加快構建更高層次、更高質量、更有效率和更可持續的糧食安全保障體系。穩定土地確權承包經營政策,全盟40.5萬畝永久基本農田重點用于糧食生產和重要農產品的有效供給,確保玉米生產功能區面積不少于20萬畝,糧食播種面積穩定在25.1萬畝以上,糧食產量穩定在18.9萬噸以上。
二、 主要任務
(一)堅決扛起糧食安全的政治責任。要深刻理解耕地保護的大背景大道理,深刻領會黨中央、國務院抓糧食安全的堅定決心,堅決落實黨政同責要求,層層落實壓力傳導,堅持把糧食安全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抓實抓細,推動糧食安全盟市長責任制、旗縣長責任制和鄉村振興戰略考核目標層層落實,將糧食生產任務細化分解到蘇木鎮和嘎查村。逐步構建完善的糧食生產保障機制,積極釋放重農抓糧的政策信號,調動種糧農民的積極性,堅決扛起糧食安全政治責任,遏制耕地“非農化”、防止“非糧化”,確保糧食和重要農產品有效供給。統籌疫情防控和農業生產,扎實推進田間管理各項工作,繼續穩定玉米種植面積,引導農民逐步擴大小麥、馬鈴薯、雜糧雜豆等口糧種植面積,通過套種、輪作、水肥一體化、測土配方施肥、增施有機肥和標準化生產等技術措施挖掘糧食生產潛力,確保完成各年度糧食生產任務目標。
(二)統籌利用撂荒地促進農牧業生產。開展撂荒地基本情況調查工作,逐村逐戶摸清撂荒地面積、區域分布、耕地質量、撂荒原因等底數,由旗區匯總建立撂荒地信息臺賬,進行分類指導,制定統籌利用撂荒地實施方案。對永久基本農田上的撂荒地,應盡快組織復耕復種,重點用于糧食生產,擴大糧食播種面積;對一般耕地上的撂荒地,根據地力條件,宜糧則糧、宜牧則牧、宜特則特,發展糧食、優質牧草、蒙中藥材等生產,增加多樣化產品供給;對確不適宜耕種的撂荒地,可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和規劃要求,優先用作農機具存放場所和烘干晾曬、保鮮存儲等設施用地。推進以高效節水為重點的高標準農田建設,配套田、水、路、林、電、土壤改良等綜合措施,推廣節水、耐旱、抗逆性強的品種,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解決“要產量又缺水的矛盾”。探索建立土地承包權退出機制,鼓勵長期無力耕種或舉家外遷的農牧戶自愿有償退出承包地,交由集體經濟組織統一經營或對外發包。加強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規范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強化土地利用監管。
(三)強化玉米生產功能區管護機制。要把玉米生產功能區落實到具體地塊,按照自治區優勢特色農產品產業帶建設規劃和阿拉善盟農牧業農村牧區現代化“十四五”發展規劃,積極引導農牧民優先種植目標作物,同時不斷整合政策和項目資金支持玉米生產功能區建設。適時啟動玉米生產功能區劃定情況“回頭看”工作,不斷修正、完善劃定數據成果,建立健全玉米生產功能區的后續管護機制,壓實經營主體的基礎設施管護責任。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擅自壓減玉米生產功能區面積,不得違規在玉米生產功能區建設種植和養殖設施,不得違規將玉米生產功能區納入退耕還林還草范圍,不得違規在玉米生產功能區內超標準建設農田林網。
(四)加強耕地保護與質量建設。對耕地“非糧化”情況進行摸排,堅決遏制住耕地“非糧化”增量,同時摸清存量底數,堅持實事求是,分類穩妥處置,不搞“一刀切”。明確耕地利用優先順序,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和用途管制。持續開展耕地質量監測點建設,完善縣域耕地質量調查評價機制,按照每10萬畝耕地建設一個長期監測點的要求,利用2—3年時間實現全盟耕地長期監測點全覆蓋。進一步完善玉米、小麥、谷子和高粱等主要糧食作物施肥指標體系,改進配方施肥發布制度,加大農企合作力度,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深化測土配方施肥技術。堅持用地養地相結合的原則,開展耕地地力提升行動,因地制宜開展深松深耕或保護性免耕技術的示范推廣,實行合理的輪作倒茬和休耕制度,積極推廣干播濕出、無膜淺埋滴灌和水肥一體化技術,開展精細化田間管理和精量化施肥技術指導,將科學施肥施藥技術納入全盟農牧民高素質培育工程,引導種植農戶改變粗放的施肥施藥模式,推動農藥、化肥持續實現負增長。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在線平臺監測監管,健全建后管護機制。
(五)加快培育社會化服務組織。加快社會化服務組織培育力度,支持農牧民合作社、專業服務公司、嘎查集體經濟組織等通過全程托管、菜單式服務等方式,整嘎查村或更大區域集中連片提供代耕代種、統防統治、綠色防控、深松整地、秸稈還田和土地托管等社會化服務。充分發揮我盟生態類型多樣、生物資源富集、品質獨特的優勢,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到農村牧區投資從事良種推廣繁育、糧食生產加工流通、品牌推介等專業化社會化服務,聚焦提升糧食產品營銷能力的短板弱項,培育發展網紅直播、電子商務、網絡交易等新業態、新模式。支持工商企業流轉土地發展規?;?、集約化、機械化糧食種植模式。抓好工商資本租賃農地監管和風險防范,建立健全上限控制、分級備案、審查審核和事中事后監管制度。規范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管理,建立工商資本流轉土地資格審查和項目審核制度,強化對工商企業資質、經營項目、企業信用、土地流轉等方面審核,對其大規模流轉耕地違反相關產業發展規劃的行為,一經發現要堅決予以糾正,并視其整改情況決定是否繼續享受相關扶持政策。
(六)嚴格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用途管制。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增強責任感、緊迫感,全力以赴做好耕地保護各項工作,鞏固三農治理成果,進一步健全完善常態長效監管機制,牢牢抓住底線和要害,嚴厲打擊各種違規違法占用耕地進行非農建設行為。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問題,嚴禁違規占用耕地綠化造林、嚴禁違規超標準建設綠色通道、嚴禁違規占用耕地挖湖造景、嚴禁占用永久基本農田擴大自然保護地,嚴禁違規占用耕地從事非農建設、嚴禁違法違規批地用地。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永久基本農田上建窯、建房、建墳、挖沙、采石、采礦、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進行其他破壞永久基本農田的活動;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破壞永久基本農田耕作層;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閑置、荒蕪永久基本農田;禁止以設施農業為名占用耕地,違法違規建設與農業發展無關的設施;禁止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從事林果業以及挖塘養魚。對利用永久基本農田進行農業結構調整的要合理引導,不得對耕作層造成破壞。
(七)加強技術指導服務。加強糧食作物農業技術指導服務,廣泛組織農技推廣機構利用春耕備耕時期,開展有針對性的農業技術培訓,推廣良種良法和農機農藝技術,提高農牧民科技素質。在糧食作物生長的關鍵時期,要組織專班,采取農技人員蹲點包聯的方式,對一些生產技能弱的農牧戶,開展“一對一”幫扶,提高其生產能力。切實提高全盟農業機械化收獲質量,減少玉米、小麥等主要糧食作物在機械化收獲環節的損失,開展形式多樣的農機宣傳活動,廣泛宣傳機收減損工作意義。在糧食作物集中收獲前,組織農技農機專業技術人員,組建技術指導組,開展糧食機收環節減損工作巡回指導,開展機收減損主題月宣傳活動,動員農機合作社、農機大戶簽訂機收減損倡議書,努力營造機收減損工作氛圍。確保全盟小麥機收產量總損失率控制在1.2%以內,玉米果穗機收總損失率控制在3.5%以內,籽粒機收總損失率控制在4%以內。
(八)加強農資市場日常監管。全力落實好春耕農資的調運、儲備工作,確保種子、化肥、農藥、地膜、棚膜、滴灌帶等春耕農資供應充足、及時、到位。協調好農機具、零配件和油料的儲備供應,組織農機技術人員指導農機手做好農機具的保養、調試和檢修,確保農機具狀態良好。嚴格按照“雙隨機、一公開”原則,開展農資打假專項治理和農機安全專項治理行動,以種子、農藥、肥料、國標地膜為重點產品,以農資經營店為重點場所,加強日常巡查和執法檢查,嚴查無牌無證作業、超載駕駛等違法行為,堅決消除農機事故風險隱患。
(九)做好防災減災工作。不斷強化天氣預警預報能力,及時收集研判土壤墑情、農資準備、播種進度等信息,加強自然災害防御和病蟲害防控,及時制定應對春寒、春旱、大風沙塵、洪澇、霜凍等災害應急處置預案。充分利用阿拉善氣象、阿拉善盟駝鄉e農通等微信公眾號平臺、手機短信、氣象公報等方式加強農牧業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發布工作。聚焦重點時段、重點地區,開展定制化的氣象服務,統籌利用社會資源,優化信息服務渠道,提高氣象預報信息傳播實效,組織基層農技人員和氣象服務人員,共建基層農業防災減災隊伍,在關鍵農時和災害多發季節,深入田間地頭,聯合開展氣象防災減災和農牧業科普宣傳工作,提高農牧民防災減災意識和能力??茖W布設蟲情測報燈和誘捕器,做好草地貪夜蛾等蟲害及其他外來入侵生物監測防治工作,狠抓關鍵防災技術措施落實,保障藥劑藥械供給充足,做到有備無患。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實好糧食安全黨政同責要求。切實增強做好耕地保護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形成嚴格保護耕地的良好態勢。
(二)不斷完善糧食安全考核機制。要切實承擔起保障本地區糧食生產的主體責任,穩定糧食種植面積,將糧食生產任務目標分解到旗區、蘇木鎮。盟發改、農牧、自然資源、財政等部門要將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工作納入糧食安全旗縣長責任制考核重要內容,提高糧食播種面積、高標準農田建設、以及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玉米生產者補貼和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兌付率等指標考核權重。嚴格考核并強化結果運用,對考核成績突出的旗區進行通報表揚,對于落實糧食安全政治責任不力的旗區通報約談,并與下一年度相關支持政策和資金安排相銜接。
(三)完善糧食生產、流通全域扶持政策。繼續穩定土地確權承包經營政策,規范設施農牧業用地備案管理,深入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對退耕還林和還草建設項目從嚴審核,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防止耕地“非糧化”。鼓勵各旗區、部門在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玉米生產者補貼和社會化服務項目上制定差異化的補貼政策。適時擴大農業大災保險試點,進一步完善玉米、小麥完全成本保險和收入保險試點。加強對種糧主體的政策激勵,支持家庭農牧場、農民合作社發展糧食適度規模經營,大力推廣代耕代種、統防統治、綠色防控、深松整地、秸稈還田和土地托管等社會化服務。實施現代農牧業機械裝備提升工程,推進農牧業生產全程機械化,推動老舊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與農機購置補貼政策有效銜接,開展糧食生產薄弱環節機械化技術試驗示范,糧食主產區全面實現農業機械全程化,減少糧食作物生產、收獲及加工過程中的損失率。支持建設糧食產后烘干、加工設施,延長產業鏈條,不斷提高糧食種植戶的經濟效益。相關農業資金要向種植糧食的區域傾斜,優先在種植糧食作物的耕地上開展高標準農田建設。不斷加大對糧食生產和流通環節的投入力度,著力構建完善的糧食收購政策,加快糧食生產、加工、倉貯、物流環節的基礎設施建設,堅持綠色化、優質化、品牌化、特色化發展方向,培育一批新型糧食經營主體。
(四)強化日常監管力度。要切實落實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政府責任,建立健全耕地“非農化”情況長效監管機制,對本轄區耕地保護和種植情況進行動態監測,發現問題及時整改,重大情況及時報告,及時發現和制止耕地“非農化”問題。對違規占用耕地綠化造林、違規超標準建設綠色通道、違規占用耕地挖湖造景、違規占用耕地從事非農建設等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予以制止;對種植結構不合理的,要積極引導調整種植結構,穩定玉米播種面積,進一步擴大小麥、谷子、高粱、薯類種植面積;對鹽堿化、沙化和水資源不足等造成的閑置地、撂荒地,要加強農田基礎設施建設,改善種植條件,恢復耕地特別是永久基本農田的耕種,堅決不允許出現撂荒永久基本農田的情況。
(五)強化宣傳引導。做好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宣傳,進一步營造保護耕地、發展糧食生產的良好氛圍。加強典型宣傳推介,推廣先進經驗做法,引導種糧主體和農戶積極發展糧食生產。
(六)加強工作調度。各旗區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抓緊制定具體落實意見,完善相關政策措施,積極營造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的良好社會氛圍,并于每年10月底前將相關工作落實情況報盟行署,同時抄送盟農牧局、自然資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