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阿拉善盟“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阿拉善盟教育體育局
阿拉善盟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阿拉善盟民政局
阿拉善盟財政局
阿拉善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阿拉善盟衛生健康委
阿拉善盟殘疾人聯合會
關于印發《阿拉善盟“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阿教體發〔2023〕4號
各旗教體局、各區社會事務局(辦),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民政局、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衛生健康委員會、殘疾人聯合會,阿拉善職業技術學院:
為貫徹落實自治區教育廳、發改委、民政廳、財政廳、人社廳、衛健委、殘聯七部門印發的《內蒙古自治區“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實施方案》,進一步提升我盟特殊教育發展水平,盟教體局聯合6部門研究制定了《阿拉善盟“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實施方案》,經盟行署同意,現予以印發,請認真貫徹落實。
阿拉善盟教育體育局 阿拉善盟民政局 阿拉善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阿拉善盟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阿拉善盟財政局 阿拉善盟衛生健康委 阿拉善盟殘疾人聯合會
2023年2月13日 ???????
阿拉善盟“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特殊教育改革發展的相關要求,加快形成有利于殘疾兒童少年可持續發展的特殊教育支持保障體系,促進特殊教育內涵發展,切實保障殘疾兒童少年受教育權利,根據《內蒙古自治區“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實施方案》(內教發〔2022〕24號)精神,結合我盟特殊教育發展現狀,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遵循特殊教育規律,按照拓展、融合、提升的總體思路,加快健全特殊教育體系,不斷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機制,以適宜融合為目標辦好特殊教育,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質量,促進殘疾兒童少年最大限度地發展,努力成長為黨和國家的有用之才。
(二)主要目標
到2025年,高質量的特殊教育體系初步建立。
——普及程度顯著提高。全盟適齡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入學率達到97%以上,非義務教育階段殘疾兒童少年入學機會顯著增加。
——融合教育深度推進。普通教育、職業教育、醫療康復、信息技術與特殊教育進一步深度融合。
——教育質量全面提升。教育模式更加多樣,課程教學改革不斷深化,特殊教育質量得到全面提升。
——保障機制優化完善。特殊教育經費保障水平逐步提高,辦學條件不斷改善,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資助政策落實到位。
——教師隊伍優質充足。教師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強,待遇保障水平進一步提高,努力建成一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專業水平高的教師隊伍。
二、主要措施
(一)拓展學段服務,進一步完善特殊教育體系
1.鞏固提高義務教育普及水平
(1)適宜安置殘疾兒童入學。各旗區教體行政部門要切實發揮殘疾人教育專家委員會作用,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健全殘疾兒童入學評估機制,對殘疾兒童身體狀況、接受教育和適應學校學習生活能力進行全面規范評估,提出安置意見,采取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特殊教育學校就讀、送教上門等多種方式,“一人一案”適宜安置每一名殘疾兒童。到2025年,適齡殘疾兒童義務教育入學率達到97%以上。(責任單位:盟教體局、盟殘聯、盟民政、盟衛健委,各旗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
(2)做好隨班就讀工作。加大力度做好殘疾兒童義務教育階段隨班就讀工作,壓實學校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學校隨班就讀工作長效機制,義務教育階段普通學校不得拒絕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入學,確保適齡殘疾兒童應隨盡隨、就近就便優先入學。學校要安排專人作為隨班就讀殘疾學生學業導師,負責聯絡協調評估、教育、康復、轉銜等工作。(責任單位:盟教體局、盟衛健委、盟殘聯,各旗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
(3)完善送教上門服務。健全送教上門工作制度,進一步完善送教上門服務標準,科學認定服務對象,規范送教形式和內容,加強送教服務過程管理,提高送教服務工作質量。能夠隨班就讀的殘疾兒童少年不得納入送教上門范圍。(責任單位:盟教體局、盟殘聯,各旗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
(4)規范兒童福利機構教育。推動特殊教育學校在本地兒童福利機構設立特教班,支持符合條件的非營利性社會福利機構向殘疾兒童少年提供特殊教育,保障兒童福利機構內具備接受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中小學教育并納入學籍管理。(責任單位:盟教體局、盟民政局、盟殘聯,各旗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
2.大力發展非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
(5)積極發展學前特殊教育。鼓勵普通幼兒園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兒童就近入園隨班就讀,推動特殊教育學校和有條件的兒童福利機構、殘疾兒童康復機構普遍增設學前部或附設幼兒園,鼓勵設置專門招收殘疾兒童的特殊教育幼兒園(班),盡早為殘疾兒童提供適宜的保育、教育、康復、干預服務。(責任單位:盟教體局、盟民政局、盟殘聯,各旗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
(6)大力發展高中特殊教育。著力發展以職業教育為主的高中階段特殊教育,支持普通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學校接收殘疾學生隨班就讀。推動特殊教育學校增設職教部(班),鼓勵普通中等職業學校增設特教部(班)。到2025年,在阿拉善職業技術學院建立殘疾人中等職業教育部(班)。(責任單位:盟教體局、盟殘聯、阿拉善職業技術學院,各旗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
(7)穩步發展高等特殊教育。支持阿拉善職業技術學院增設適合殘疾學生就讀的有關專業,擴大殘疾人接受高等教育機會,并支持學院面向殘疾人開展繼續教育,暢通和完善殘疾人終身學習通道。(責任單位:阿拉善職業技術學院、盟殘聯)
(8)擴大特殊教育服務范圍。在繼續辦好視力、聽力、智力等殘疾兒童教育的基礎上,有效推進孤獨癥兒童教育,落實孤獨癥兒童學習發展指南,開發孤獨癥兒童教育課程資源,逐步建立助教陪讀制度,探索建立科學適宜的孤獨癥兒童培養方式,為孤獨癥兒童更好融入普通學校學習提供支持。(責任單位:盟教體局、盟殘聯,各旗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
(二)推進融合教育,構建特殊教育發展新格局
1.加強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
推動特殊教育學校與普通學校結對幫扶共建、集團化融合辦學,創設融合教育環境,采取殘疾兒童可在特殊教育學校接受教育康復、部分課程可到普通學校(園)隨班學習(活動)等形式,探索適應殘疾兒童和普通兒童共同成長的融合教育模式。加強校際資源共享與整合,發揮不同學校優勢,推進殘疾學生信息上報、教育評估、轉銜安置和個別化支持等工作規范及時、科學專業。認真落實義務教育階段融合教育教學指南、特殊教育學校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驗方案和課程標準。開展融合教育示范區、示范校創建和優秀教育教學案例遴選,積極開展特殊教育教師教學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動。(責任單位:盟教體局、盟殘聯,各旗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
2.推動職業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
支持特殊教育學校和職業教育學校融合辦學,開設適應殘疾兒童學習特點和市場需求的專業,特別是探索設置面向智力殘疾、多重殘疾和孤獨癥等殘疾學生的專業,同步促進殘疾人的康復與職業技能提升。探索開展面向殘疾學生的“學歷證書+若干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試點,將證書培訓內容有機融入專業培養方案。支持職業教育培訓機構加強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積極開展殘疾學生生涯規劃和就業指導。對面向殘疾學生開放的職業教育實習實訓基地提供支持。(責任單位:盟人社局、盟教體局、盟殘聯,各旗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
3.促進醫療康復與特殊教育融合
建立教育、衛生健康、民政、殘聯等多部門合作機制,加強醫療機構、婦幼保健機構、兒童福利機構、康復機構與學校合作,健全管理制度,明確工作職責,提高殘疾學生評估鑒定、入學安置、教育教學、康復訓練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實施“輔助器具進校園工程”,優先為義務教育階段的殘疾學生提供輔助器具適配及服務。(責任單位:盟殘聯、盟衛健委、盟教體局、盟民政局,各旗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
4.創新信息技術與特殊教育融合
鼓勵有條件的旗區充分應用互聯網、云計算、大數據、虛擬現實和人工智能等新技術,推進特殊教育智慧校園、智慧課堂建設,提高殘疾兒童少年借助現代技術手段進行溝通交流、學習生活的技能。依托自治區“互聯網+教育”平臺,推動殘疾兒童少年相關數據互通共享。使用好國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務平臺,擴大優質資源覆蓋面。(責任單位:盟教體局、盟殘聯,各旗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
(三)完善保障機制,提高特殊教育保障水平
1.做好特殊教育經費保障
到2025年,將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經費補助標準提高至每生每年7000元以上。落實學前、高中階段生均撥款政策,繼續向特殊教育傾斜。統籌使用中央和自治區財政特殊教育補助資金,重點支持特殊教育學校改善辦學條件、向重度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提供送教上門服務等。進一步優化完善殘疾學生學習用品、干預訓練及送教上門教師交通費補助等政策。落實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和學生資助政策,確保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優先獲得救助、資助。(責任單位:盟教體局、盟財政局、盟民政局、盟殘聯,各旗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
2.加強特殊教育學校建設
加大特殊教育投入力度,推進特殊教育學??祻陀柧汅w育項目建設,努力辦好阿拉善特殊教育學校。各旗區可在相對集中的九年一貫制學校或寄宿制學校設立特教班。支持特殊教育學校和普通學校資源教室配備滿足殘疾學生需要的教育教學、康復訓練等儀器設備和圖書。加強學校無障礙設施設備建設配備,為殘疾學生在校學習生活提供無障礙支持服務。(責任單位:盟教體局、盟發改委、盟殘聯,各旗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
3.加強特殊教育資源中心(教室)建設
依托現有資源加快各級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建設,充分發揮資源中心在區域內特殊教育研究、指導、服務、培訓、資源開發、質量管理等方面專業支持作用。普通學??梢劳匈Y源教室建設校級特殊教育資源中心,逐步實現各級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全覆蓋。(責任單位:盟教體局,各旗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
(四)深化師資隊伍建設,提高教師專業化水平
1.健全特殊教育教師培養機制
支持在職在編教師進行特殊教育專業學歷提升、取得康復專業資質。加大特殊教育學校和隨班就讀普通學校的校長、骨干教師培訓力度,將融合教育納入普通學校教師繼續教育必修內容。各級教育教學研究中心要積極開展特殊教育教學研究活動,開展教學大比武、優質課評比等創優評優活動。加大對國家通用手語和國家通用盲文的培訓和推廣使用。到2025年,盟教育教學研究中心配足配齊特殊教育教研員。(責任單位:盟教體局、盟人社局、盟民政局、盟殘聯,各旗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
2.保障特殊教育教師待遇
落實特殊教育教師津貼標準,吸引優秀人才從事特殊教育事業。教師職稱評聘和表彰獎勵向特殊教育教師傾斜。普通學校(幼兒園)績效工資分配向直接承擔殘疾學生教育教學工作的教師傾斜。將兒童福利、殘疾兒童康復等機構中依法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教師,納入教師培訓、職稱評審、表彰獎勵范圍,并按照規定享受有關待遇、津貼補貼等。(責任單位:盟教體局、盟人社局、盟民政局、盟殘聯,各旗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
三、 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加強黨對特殊教育事業的全面領導,落實政府主體責任,加大對特殊教育薄弱地區的支持力度,將特殊教育的發展提升工作納入政府重要議事日程和有關部門年度任務,本著特教特辦、重點扶持的原則,統籌安排資金,合理配置資源,確保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
(二)健全工作機制。各旗區要建立政府負責、教體部門牽頭,發改、編辦、民政、財政、人社、衛健、殘聯等相關部門協同推進的工作機制,明確工作職責,推動工作落實。教體部門要統籌制定特殊教育發展政策,加強日常管理和指導,組織實施好教育教學;發展改革部門要將特殊教育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民政部門要做好家庭困難殘疾學生的救助,配合做好兒童福利機構內殘疾兒童教育有關工作;財政部門要加強特殊教育經費保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完善和落實特殊教育教師職稱評定、工資待遇等政策;殘聯、衛生健康委按照職責分工指導殘疾評定定點醫療機構做好殘疾兒童少年的殘疾評定,以及醫療康復服務;殘聯要進一步完善殘疾兒童少年有關信息,配合教體部門做好招生入學、送教上門等工作。各旗區、相關部門于每年11月25日前將提升計劃實施情況報盟教體局。
(三)開展督導評估。將特殊教育改革發展情況作為旗區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和旗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的重要內容。各級教育督導部門和責任督學要將特殊教育納入督導范圍,開展辦學質量評價。盟行署加強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實施情況的督導與督查,將落實情況納入旗區級政府績效考核。
(四)強化宣傳引導。各旗區要加大特殊教育宣傳力度,大力宣傳特殊教育的重要意義及改革發展成就,普及特殊教育知識和方法,營造全社會支持特殊教育、關愛殘疾兒童少年、尊重特殊教育教師和殘疾人教育工作者的良好氛圍。積極鼓勵和引導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公民個人關心支持特殊教育改革發展,廣泛動員社會各界捐資助學。
相關解讀:《阿拉善盟“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實施方案》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