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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號 | 處罰事項名稱 | 實施機關 | 減輕處罰的情形 | 減輕處罰的依據 | 備注 |
| 1 | 未經批準或騙取批準,或者超過批準數量,非法占用土地的處罰 | 阿拉善盟自然資源局 | 如實陳述違法行為、主動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等情形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202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七十號)第三十二條: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一)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脅迫或者誘騙實施違法行為的;(三)主動供述行政機關尚未掌握的違法行為的;(四)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其他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 | |
| 2 | 不辦理采礦許可證變更登記或注銷登記手續的處罰 | 阿拉善盟自然資源局 | 如實陳述違法行為、主動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等情形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202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七十號)第三十二條: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一)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脅迫或者誘騙實施違法行為的;(三)主動供述行政機關尚未掌握的違法行為的;(四)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其他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 | |
| 3 | 買賣、出租或以其他形式轉讓礦產資源的處罰 | 阿拉善盟自然資源局 | 如實陳述違法行為、主動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等情形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202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七十號)第三十二條: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一)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脅迫或者誘騙實施違法行為的;(三)主動供述行政機關尚未掌握的違法行為的;(四)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其他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 | |
| 4 | 土地復墾義務人未按照規定將土地復墾費用列入生產成本或者建設項目總投資的處罰 | 阿拉善盟自然資源局 | 如實陳述違法行為、主動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等情形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202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七十號)第三十二條: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一)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脅迫或者誘騙實施違法行為的;(三)主動供述行政機關尚未掌握的違法行為的;(四)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其他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 | |
| 5 | 《土地復墾條例》施行前已經辦理建設用地手續或者領取采礦許可證,《土地復墾條例》施行后繼續從事生產建設活動造成土地損毀的土地復墾義務人未按照規定補充編制土地復墾方案的處罰 | 阿拉善盟自然資源局 | 如實陳述違法行為、主動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等情形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202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七十號)第三十二條: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一)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脅迫或者誘騙實施違法行為的;(三)主動供述行政機關尚未掌握的違法行為的;(四)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其他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 | |
| 6 | 在臨時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構筑物責令限期拆除的處罰 | 阿拉善盟自然資源局 | 如實陳述違法行為、主動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等情形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202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七十號)第三十二條: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一)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脅迫或者誘騙實施違法行為的;(三)主動供述行政機關尚未掌握的違法行為的;(四)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其他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 | |
| 7 | 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擅自改變土地利用現狀或土地附著物造成耕地荒蕪的處罰 | 阿拉善盟自然資源局 | 如實陳述違法行為、主動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等情形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202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七十號)第三十二條: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一)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脅迫或者誘騙實施違法行為的;(三)主動供述行政機關尚未掌握的違法行為的;(四)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其他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 | |
| 8 | 臨時用地期滿之日起一年內未完成復墾或者恢復種植條件的處罰 | 阿拉善盟自然資源局 | 如實陳述違法行為、主動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等情形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202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七十號)第三十二條: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一)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脅迫或者誘騙實施違法行為的;(三)主動供述行政機關尚未掌握的違法行為的;(四)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其他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 | |
| 9 | 破壞或者擅自改變基本農田保護區標志的處罰 | 阿拉善盟自然資源局 | 如實陳述違法行為、主動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等情形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202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七十號)第三十二條: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一)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脅迫或者誘騙實施違法行為的;(三)主動供述行政機關尚未掌握的違法行為的;(四)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其他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 | |
| 10 | 農村村民未經批準或騙取批準,或超過批準數量,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責令退還非法占用土地限期拆除的處罰 | 阿拉善盟自然資源局 | 如實陳述違法行為、主動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等情形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202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七十號)第三十二條: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一)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脅迫或者誘騙實施違法行為的;(三)主動供述行政機關尚未掌握的違法行為的;(四)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其他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 | |
| 11 | 擅自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出讓、轉讓、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的處罰,違法將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通過出讓、出租等方式交由單位或者個人使用的處罰 | 阿拉善盟自然資源局 | 如實陳述違法行為、主動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等情形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202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七十號)第三十二條: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一)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脅迫或者誘騙實施違法行為的;(三)主動供述行政機關尚未掌握的違法行為的;(四)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其他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 | |
| 12 | 采礦權人不按規定測繪礦山(井)采礦工程平面圖或者井上、井下工程對照圖或者不按規定報送圖件的處罰 | 阿拉善盟自然資源局 | 如實陳述違法行為、主動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等情形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202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七十號)第三十二條: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一)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脅迫或者誘騙實施違法行為的;(三)主動供述行政機關尚未掌握的違法行為的;(四)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其他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 | |
| 13 | 達不到地質礦產主管部門核定的“三率”指標要求的處罰 | 阿拉善盟自然資源局 | 如實陳述違法行為、主動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等情形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202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七十號)第三十二條: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一)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脅迫或者誘騙實施違法行為的;(三)主動供述行政機關尚未掌握的違法行為的;(四)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其他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 | |
| 14 |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資質單位不按照規定及時辦理資質證書變更、注銷手續的處罰 | 阿拉善盟自然資源局 | 如實陳述違法行為、主動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等情形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202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七十號)第三十二條: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一)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脅迫或者誘騙實施違法行為的;(三)主動供述行政機關尚未掌握的違法行為的;(四)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其他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 | |
| 15 | 單位和個人對地質環境檢測工作不配合,采礦權人開采礦泉水、地熱水資源保護和動態監測不力以及在年度報告中沒有報告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內容的處罰 | 阿拉善盟自然資源局 | 如實陳述違法行為、主動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等情形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202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七十號)第三十二條: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一)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脅迫或者誘騙實施違法行為的;(三)主動供述行政機關尚未掌握的違法行為的;(四)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其他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 | |
| 16 | 擅自違法轉讓礦產資源探礦權、采礦權的處罰 | 阿拉善盟自然資源局 | 如實陳述違法行為、主動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等情形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202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七十號)第三十二條: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一)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脅迫或者誘騙實施違法行為的;(三)主動供述行政機關尚未掌握的違法行為的;(四)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其他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 | |
| 17 | 破壞或擅自移動礦區范圍界樁或地面標志的處罰 | 阿拉善盟自然資源局 | 如實陳述違法行為、主動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等情形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202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七十號)第三十二條: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一)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脅迫或者誘騙實施違法行為的;(三)主動供述行政機關尚未掌握的違法行為的;(四)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其他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 | |
| 18 | 未取得勘查許可證擅自進行勘查工作,超越批準的勘查區塊范圍進行勘查工作的處罰 | 阿拉善盟自然資源局 | 如實陳述違法行為、主動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等情形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202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七十號)第三十二條: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一)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脅迫或者誘騙實施違法行為的;(三)主動供述行政機關尚未掌握的違法行為的;(四)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其他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 | |
| 19 | 非法用采礦權作抵押的處罰 | 阿拉善盟自然資源局 | 如實陳述違法行為、主動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等情形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202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七十號)第三十二條: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一)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脅迫或者誘騙實施違法行為的;(三)主動供述行政機關尚未掌握的違法行為的;(四)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其他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 | |
| 20 | 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礦區、開采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采特定礦種的處罰 | 阿拉善盟自然資源局 | 如實陳述違法行為、主動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等情形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202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七十號)第三十二條: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一)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脅迫或者誘騙實施違法行為的;(三)主動供述行政機關尚未掌握的違法行為的;(四)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其他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 | |
| 21 | 規劃編制企業未取得資質證書和超越資質等級承攬業務的處罰 | 阿拉善盟自然資源局 | 如實陳述違法行為、主動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等情形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202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七十號)第三十二條: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一)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脅迫或者誘騙實施違法行為的;(三)主動供述行政機關尚未掌握的違法行為的;(四)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其他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 | |
| 22 | 城鄉規劃編制單位取得資質證書后,不再符合相應的資質條件的處罰 | 阿拉善盟自然資源局 | 如實陳述違法行為、主動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等情形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202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七十號)第三十二條: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一)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脅迫或者誘騙實施違法行為的;(三)主動供述行政機關尚未掌握的違法行為的;(四)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其他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 | |
| 23 | 違反國家有關標準編制城鄉規劃的處罰 | 阿拉善盟自然資源局 | 如實陳述違法行為、主動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等情形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202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七十號)第三十二條: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一)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脅迫或者誘騙實施違法行為的;(三)主動供述行政機關尚未掌握的違法行為的;(四)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其他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 | |
| 24 | 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處罰 | 阿拉善盟自然資源局 | 如實陳述違法行為、主動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等情形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202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七十號)第三十二條: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一)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脅迫或者誘騙實施違法行為的;(三)主動供述行政機關尚未掌握的違法行為的;(四)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其他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 | |